中共展开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把其历练了几十年的、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暴力手段全用在了法轮功学员身上,外界已知的酷刑至少40种以上,每件酷刑都超过血肉之躯所能承受的极限。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3,73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不少人把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看守所称为地狱和魔窟。熬鹰(不许睡觉)、毒打、电击、性摧残、灌食,是魔窟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家常便饭」,除此之外,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老虎凳」、「死人床」、「开飞机」、「约束衣」、地牢水牢、背飞、「抻床」、「红白二龙」鞭子抽打;灌辣椒水、浓盐水、灌粪汤;「冻冰棍」、「喂蚊子毒虫」、「晒鱼干」、电针等等,每天花样翻新的施加在法轮功学员身上。
中共监狱十大酷刑总汇
十几年来大陆不断传出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里遭受酷刑折磨的消息。以下是一些中共监狱常对法轮功学员施加的酷刑
1)扎竹签
长长的竹签(或针)被从指甲下钉入指尖, 使受刑者痛彻心肺。
2)电棍电击
用电棍电击是警察、管教对法轮功学员最常用的酷刑。他们用高达30万伏的电棍电击学员的敏感部位。如:口、耳根、脚心、手心、小便处、阴部、乳头等。他们常用几个电棍同时施刑。
3)火烫烧烙
此类酷刑包括:用烧着的打火机烧学员的脸(甚至将眉毛烧秃)、下颌、手背、小臂、大腿甚至是阴处;还有用私制的烙铁或铁棍在炉火中烧红后烙烫学员的前胸、大腿。
4) 摧残性灌食
灌食中用的是加一点点水的粗盐、玉米糊、刺激性药物、辣椒水, 高度白酒、洗涤剂和粪便屎尿等。为了防止法轮功学员对灌食进行抵制,几乎所有法轮功学员在被灌食的过程中,都被施以各种形式的限制肢体自由的刑具,如捆绑、背铐、重脚镣、坦克帽(限制头部活动的)等。
5) 「死人床」
「死人床」,也称「大字板」。绝食的学员被缚上死人床后,手脚动弹不得。
6)性虐待
警察用电棍电击乳房、阴部,把电棍插入妇女阴道内进行电击。警察对女性学员进行强奸、轮奸,并将女性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丢进男牢。
7)毒打
警察用各种刑具毒打法轮功学员
8)水牢
把人剥光衣服泡在脏水里,水深到胸以上,终年不见阳光。受刑时间长短随警察心意,重者死亡,轻者身体浸泡腐烂。
9)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
非常坚定、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常常被强制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
10)强制堕胎
为了达到劳教已经怀孕的女性法轮功学员的目地,警察不管她们已经怀孕多长时间,对她们采取强制性堕胎。
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性虐待令人发指
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跨、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以来,中共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折磨和凌辱以及她们受到的伤害令人触目惊心。
尤其是恶名昭彰的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成为中共有意重点树立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典型集中营,多次投入大量资金,因为要把这里积累的所谓 迫害〝经验〞、阴毒手段向全国其它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监狱推广。中共恶首罗干、刘京等曾亲自来此坐镇。
据“法轮功人权报告”中“对妇女施暴”部份的描述:数十万遭到羁押的法轮功女学员中,没有几个能逃过被剥光衣物的羞辱(有时是长期的),不准使用卫生棉,性侵犯或强暴威胁,或是胸部及外阴部遭拳 打脚踢等等。更邪恶的是,警察不仅指使在押犯人对女学员进行性迫害,甚至中共警察也兽性大发,强暴或轮奸法轮功女学员、电棍电击阴道、用硬毛刷插入阴道刮 搔、将女学员扒光衣服丢入男牢……。一位死里逃生的法轮功女学员说:“那里面的邪恶外界是无法想象的。”
根据海外人权组织报导,2000年10月,中共前政法委书记罗干在马三家劳教所蹲点之际,马三家劳教所的警察,将18位坚持修炼不转化的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任他们强奸,导致至少5人死亡、7人精神失常、余者致残。
2001年4月,被劫持在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邹桂荣(被迫害致死)、苏菊珍(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含冤离世)、尹丽萍(下肢瘫痪,一度精神失常)、周敏、王丽、周艳波、任冬梅(未婚)、赵素环等九人,先后被马三家送到张士男子劳教院,与四、五十个男人关押在一起受尽蹂躏和摧残,有的女学员18天后精神失常。之后马三家这首创的这一地狱恶行被全国其它劳教所及监狱效仿。
中共的恶行在联合国「妇女暴力」监察专员2001年度报告中写道:在1999年10月,1,5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拘留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改所。学员们被强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拒绝的人遭到身体的摧残,被电棍电击,被关禁闭,和被强迫做繁重的体力劳动。女学员的胸部和阴部被电棍电击。
「有罪就有位」的迫害奖励政策
外界有人把法轮功学员遭受到的非人迫害归罪于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差。其实不是的。中共司法系统的素质差的确是个问题,中共有时候也搞一些所谓的整顿治理司法系统的行动。比如说,在2003年开除了3万3千名不合格的警察,但是没有一名是因为虐待法轮功学员被开除的。相反,那些恶劣的执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恰恰迎合了江泽民之流要灭绝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中共还举行了好几次表彰大会,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那些很恶毒的警察,那些「610」工作人员 给予表彰。
骇人听闻的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将18名法轮功女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的恶性事件,在国际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是,原马三家教养院院长张超英因卖力迫害,2001年被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七个部委授予「奖励」,马三家教养院被中共授予所谓的「全国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就是这样一个人权恶棍,后来升任辽宁省司法厅劳教局局长(副厅级)、党委书记,竟负责起辽宁省司法厅劳教局的全面工作。
2001年2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妇女酷刑特别调查报告中即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对马三家将18名女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室的行径是知情的。」据称,罗干曾多次给马三家作指示并亲自蹲点,叫嚣:「要加大迫害法轮功的力度」。
受害者的血泪控诉
2005年3月8日国际妇女节,两位来自德国和法国的法轮功 学员,熊伟和陈颖,在斯特拉斯堡欧洲议会媒体中心揭露了中共劳教所对女性尊严与权益的剥夺。被营救到德国的熊伟讲述了她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的经历。她说即便 是来例假的时候也不许上厕所,不许用卫生巾。她抗议暴力时警察就用手铐铐她并恐吓说:「我把你手指一根一根掰断,用开水把你烫熟了,看你还炼」。熊伟还提到一位19岁的女大学生,被警察指使的八个吸毒犯毒打,将女孩的衣服全都扒光,把袜子和裤衩塞到嘴里,用很硬的鞋踢她的下身。二十多天后见到那个女孩时精神已不太正常。
2013年9月28日,海外明慧网发表一篇文章《我被马三家秘密投入男牢的遭遇》,作者是现年四十五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尹丽萍,在多年巨大的忍受痛苦中无法再沉默,勇敢站出来揭示自2000年和2003年期间,分别在铁岭、马三家和辽阳等教养院被非法劳教,甚至被投入男牢惨遭轮奸的一段挑战人类极限的恐怖经历,以最确凿详尽的事实指证了发生在薄熙来执政辽宁省 、王立军执政铁岭公安局时的铁岭劳教所和马三家里面的惊天罪恶。作者开篇如此描述:「每当我想起它,我的心都在滴血。」
目前,辽宁法轮功学员尹丽萍的这篇长篇自述报导,受到国际社会极大关注。翻遍古今中外的史料也没能找到对女人残害竟使出如此卑鄙下流的招数。被羞辱摧残的良善女性对那段噩梦不愿回想,因为那对身心的伤害真是太残忍了。还因为恐怖仍在,一些真相还不易得到曝光。所以,这么多年来,法轮功女学员被投入男牢迫害的消息一直没能详细的得到披露。但相信由于她的勇敢站出,更多有关于此的凌辱了所有人类道德尊严的中共发指罪行,将更大幅度和面积的曝光。
[…] “法制教育中心”是中共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而设立的,“洗脑班”是它更为形象的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