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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其人、其事、真相、近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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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和平反迫害 » 信訪、請願 » 永恆的道德豐碑[01]

永恆的道德豐碑[01]

2023-11-20 by 筱芳

──「四、二五中南海萬人和平上訪」始末(一)

善良不是懦弱,寬容不是苟且,也不是對行惡的縱容。我們不懂也不參與政治,但是我們懂得善與惡,是與非。

修煉的人在哪裡都要做一個好人,在對和錯、是與非面前的苟且也許能換得暫時的平安,但那是懦弱,絕不是忍。一個社會道德崩潰的開始,正是從社會的每個成員放 棄善惡的原則開始,如果人人都認同強權就是真理,或者把現實利益當作行為準則,那這個社會就失去了希望,因為人們都不相信這世間還有個公道,那只有個人利 益為大了。在今天的中國,我們看到這個社會的誠信喪失、良知麻木,不都是這個原因嗎?!

—–法輪功學員

一、上訪、信訪、請願

文革後,面對歷次中共政治運動中造成的大量民怨,中國建立了上訪制度。個人或集體上訪受到中國憲法和法律的保護。上訪不需要預先向公安機關申請,也不需要得到事先批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1996 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對信訪、信訪人、信訪事項等都作了明確的解釋。信訪,是指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採用書信、 電話、走訪(應當推選代表提出,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以下簡稱各級行政機關)反映情況,提出意 見、建議和要求,依法應當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信訪人可向上級政府機關提出對政府的意見,官員失職、瀆職和侵害權利問題、批評、檢舉或投訴,或所有侵害到其自身利益的行為。而第四十一條亦規定,任何人不得報復、打擊壓制或逼害信訪人,保留信訪人提出意見的權利。

信訪條例第十條亦規定,信訪人的信訪事項應當向行政機關或其上一級的行政機關提出。若果信訪人不服結果,也可以自行向其再上一級的政府機關提出,如果該政府機關認為合理,即可接受。

有 不少學者都評論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上訪制度。一般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偌大的國家,政府的非中心化和權力分散問題嚴重;中央政府極其量只能管理到縣 級的事務,地方官員擁有非常多的權力。這樣便增加了官員在「天高皇帝遠」的情況下瀆職的機會。很多學者認為,人治色彩過份濃厚,是信訪制度的弊病。由於信 訪沒有一定的途徑,所以也沒有特定的制度管理,很容易出現官僚作風,甚至壓迫、恐嚇、毆打信訪人的情況。

二、「425」前的風雲

1999 年4月,天津教育學院的雜誌刊登了政法委羅幹的連襟何祚庥的不實文章,將明顯違背法輪功原則的表現歸罪在法輪功頭上,暗示讀者修煉法輪功會出大問題,甚至 導致亡國。法輪功是修煉「真、善、忍」的佛家修煉大法。許多法輪功學員感到,如果不能澄清事實,不但學員們的合法煉功權利會受到威脅,煉功群眾還可能被別 有用心的政客硬拉入骯髒的政治鬥爭中去。在沒有出版和言論自由的中國,法輪功學員自發到編輯部澄清事實。當出版社方面了解事實後,正準備發聲明更正之 際,4月 23日天津市突然出動防暴警察300多名,驅散自發前往編輯部澄清事實的法輪功學員,毆打併逮捕了45名法輪功學員。

而在天津事件之前,一九九六年中宣部管轄的新聞出版署就向全國各省市新聞出版局下發內部文件,以「宣揚迷信」為由,禁止出版發行當時名列北京十大暢銷書的《轉法輪》、 《法輪功》等法輪功書籍。一九九七年初,羅幹指示公安部在全國進行調查,網羅罪證欲定法輪功為「邪教」。一九九八年七月公安部一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通知》中先把法輪功定罪為「邪教」,緊接著又提出:要掌握活動內幕情況,發現其違法犯罪的證據,各地公安政保 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在全國各地,兩次調查都沒有搜集到一條法輪功的「罪證」,但公安部並不死心, 遼寧、新疆、黑龍江、河北、福建等地基層公安部門開始強行驅散無辜的煉功群眾,非法抄家,私闖民宅,沒收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等。

天津市警察與政府曾對請願的法輪功學員說,天津的警察對請願的法輪功學員說:我們是執行北京的命令,你們要反映情況去北京。可以說,天津警察在催促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

今天的中國,大家都很熟悉一個很有「中共特色」的名詞,叫作「截訪」。因為缺乏獨立的司法,各地民眾因為遭受不公對待而無法在當地解決,往往不得已而到北京 上訪,這通常被中共視為「不穩定因素」。這類事情多了,地方當局的「政績」因此而要受到影響。因此各地都專門派人在北京「截訪」,把訪民押回原籍。轟動全國的安徽女訪民李蕊蕊被強暴案,就是在李被「截訪」,押在賓館期間發生的。

14年前「截訪」還沒有如今這麼猖狂,但地方當局總是巴不得老百 姓不要到北京上訪,怕影響了自己的烏紗帽,怎麼還會「催促上訪」?尤其1999年4月底,正值中共六四大屠殺10周年敏感時期,天津警察有天大的膽子也不 敢信口慫恿民眾去北京上訪。也就是說,天津警察執行的確實是來自北京的命令,極力促成修煉群眾到北京上訪。說法輪功學員一夜之間出現在北京城,中共出其不意而大為惱怒,這都是後來按宣傳需要編造的謠言。

天津無理抓人事件後,消息傳到北京,當時北京的許多法輪大法學員,包括當時北京的原法輪大法研究會負責人決定4月25日去國家信訪局上訪。得知這一行動的外 地法輪功學員也相互聯絡,結果那天緊鄰中南海的國家信訪局外請願人群達到一萬餘人,這就是震驚中外的「四.二五事件」。

三、中南海大上訪的真實想法

當時前去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的想法都很簡單,那就是到更高一級國家機構去反映情況。原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博士石采東參加上訪的想法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4 月24日晚上,因為加班完成實驗,我很晚才去學員家參加通常的集體交流和讀書。輔導員李阿姨見我來晚了,簡單地介紹天津事件的經過,並說了部份學員決定明 天去上訪。李阿姨說大家自己決定是否去。我說上次寫信反映新聞出版署禁止出版《轉法輪》的事情至今沒有進展,這次上訪也正好反映一下,所以當然要去。國家 新聞出版署早在1996以「傳播迷信」為由,用行政手段非法查封了法輪功有關書籍。許多學員曾經寫信給新聞出版署和中央領導反映過這些政府部門的非法行 為。但長時間沒有迴音,情況也沒有改善。直接向中央領導反映情況,是當時唯一的選擇。」

十幾年後來看這件事情。很多人可能會覺得這些人的想法多少有點一廂情願,或者天真,也許他們不了解政治的複雜。果真如此嗎?

*放下生死 君子坦蕩

其實,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中有許多中老年人,他們都經歷了中共歷次政治鬥爭的風風雨雨;他們中也有親身經歷了1989年64事件的年輕人;還有些人甚至有渠道獲得中共高層內部消息,他們並非不了解自己面臨的是一個甚麼樣的當權者。

2005年5月4日【明慧網】刊登了一位參加上訪的學員寫的經歷,其中這樣寫道:

就在當天晚上11點半左右,我一連接到幾個電話,我才知道事情已非常複雜。電話是我的一個姐夫打來的,他鄭重其事地說:「明天你們姐妹三個千萬不能去北京, 我有在警察局工作的好朋友,人家特地告訴我,上邊全安排好了,明天可不客氣!」(我們姐妹三個都修煉法輪功)。過了一會兒又來電話,再一次警告:「中南海 附近已駐有大量的軍隊,我朋友說,『我知道嫂子可是好人,你就是把嫂子綁在家裡,鎖在家裡,也不能讓嫂子去中南海,上頭要我們明天不認人,見一個抓一 個……』(意思是明天講不了情面)你們一定要去,我也要先告訴你們!」我的一個姐姐也來電話說:「某某給我兒子打電話,讓他無論如何要看住我不能出門,外 面全布置好了……。」我問姐姐們是否改變主意,她們都笑了。就這樣,我們姐妹三人堂堂正正地各自走上「4.25」的行程。

那麼究竟是甚麼樣的動力,使他們義無反顧的去上訪?難道不知道小胳膊擰不過大腿?直到今天,還有很多人無法理解他們:堅持要上訪,是不是沒做到忍?為了社會穩定,難道不可以犧牲一下「小我」,不要去上訪嗎?

我們還是來聽一聽法輪功學員們的真實想法。一位法輪功學員針對這樣的疑問寫道:

•善良不是懦弱,寬容不是苟且,也不是對行惡的縱容。我們不懂也不參與政治,但是我們懂得善與惡,是與非。

從 96年禁止出版轉法輪,到北京電視台事件、光明日報事件,到羅幹的調查,到天津事件,雖然政治「風聲」越來越緊,但作為中國社會的一員,一方面我們很多人 都有這樣的經驗,中國的事情一旦涉及到政治,一旦涉及「上面的決定」,那就沒有甚麼對和錯,是與非可言;而另一方面,作為修煉人,我們只是煉功,我們的原 則只有一個,那就是按真善忍修自己這顆心。我們不懂也不參與政治,但是我們懂得善與惡,是與非。「忍」不是苟且,忍中還要有善、有真。如果人人都認同小胳 膊擰不過大腿,那這個社會就失去了基本的善惡、是非標準,沒有基本的公義和社會良知,最終受害的是每一個人。

•修煉人只能在任何情況下,堅守原則做一個好人,人人都這樣,那就是社會的希望

修煉的人在哪裡都要做一個好人,在對和錯、是與非面前的苟且也許能換得暫時的平安,但那是懦弱,絕不是忍。一個社會道德崩潰的開始,正是從社會的每個成員放 棄善惡的原則開始,如果人人都認同強權就是真理,或者把現實利益當作行為準則,那這個社會就失去了希望,因為人們都不相信這世間還有個公道,那只有個人利 益為大了。在今天的中國,我們看到這個社會的誠信喪失、良知麻木,不都是這個原因嗎?!

•人人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才能真正維護社會的穩定

作 為一個社會的公民來說,每個人都有義務維護公民基本的合法權利,這個義務,如果不是說大話的話,首先就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這樣做也是維護這個社會每一 個公民的權利。如果說為了所謂的「穩定」,人人都在利益或壓力面前放棄原則、放棄公民的合法權利,那等於是幫著踐踏法律,這個社會真的能穩定嗎?

的確,中國過去六十年的風風雨雨中,這樣的教訓太多了。在歷次由中共發起,全民參與的政治大動蕩中,如果社會中多一些這樣堅持原則,不畏強權的人群,那些混淆善惡、顛倒是非的荒唐悲劇也許可以少發生一些。這一群看似平凡的人,卻堅持著不平凡的原則。(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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